在线咨询
热线电话
021-58998566
021-58998588
在线聊天
个人中心
购物车
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
意见反馈
当前位置 :
新闻详情

退换货原则

发表时间:2023-04-19 10:01:48
浏览量:3

说明

 

1、判定实际收货日期

 

以第三方快递/物流平台显示的实际到货日期为准。如果第三方合作伙伴不能有效返回签收日期,则上海高信客服根据距离等因素和客户人工确认实际到货日期。

 

2、若客户对退货的产品,需要办理退款,则须客户将我方提供的发票原件退回,经我方财务核实确认后,我们将把货款退还到客户指定账户;

 

 

特别说明,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换货:

 

1、任何非上海高信公司售出的上海高信产品,以订货确认单为准;

 

2、已超过以上受理期限的产品;

 

3、产品无标签,或标签已无法识别是否属上海高信的产品;

 

4、密封产品原包装打开,一次性封贴或胶条破损(质量问题除外);

 

5、产品已使用(质量问题除外);

 

7、网站产品图片及信息仅供参考,不属质量问题。因拍摄灯光及不同显示器色差等问题可能造成商品图片与实物有色差,一切以实物为准;

 

8、由于您技术水平、使用环境限制造成的误报以及实际情况与您描述不符,上海高信将不予受理申请退货;

 

9、若退货产品含有赠品,则在退货时,赠品须一同退回;

 

退货具体流程:

 

 

1.客户提交申请=> 2.售后客服人员进行核实确认=> 3.经确认后,客服人员发退货单给客户=> 4.客户将产品(含发票)与退货单一起,退到退货单上指定的地址